我院已实现北京市医保及新农合报销实时结算

作者:杏园金方官方    浏览次数:    日期:2016-11-06

医保报销须知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持卡结算要求,我院现已实行持卡实时结算,请医保患者就诊时务必携带社保卡,以免影响报销。
 
1、我院是医保定点中医综合医院,凡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者,均可在我院享受医保报销,无需修改您的定点医院。
2、凡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持“北京市医疗保险卡”在我院就诊的患者,须在挂号就诊及划价结算时主动出示本人社保卡(务必实名制,不能使用他人社保卡)。我院现已实行持卡实时结算,因此在就诊结束交费过程中,就已完成医保报销结算。
3、非北京市医疗保险患者,其他医疗保险患者,需在就诊结束后索取当日就诊的“处方底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以便手工报销使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须知


我院为一级医院,门诊起付线为100元,农合报销比例为50%。因我院已实行“实名制电子挂号”,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到我院就诊时,须携带本人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并凭此两证办理我院就诊卡。挂号及缴费时请出示就诊卡农合医疗证。我院农合就诊现已实行实时结算,如需二次报销,请持白色“费用明细清单”即可。
 
特别提示:
根据医保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规定:门诊医生开药严格遵守“急三慢七”原则,即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时,可放宽到不超过1个月的用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