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应该有自己的“国标”

作者:杏园金方官方    浏览次数:    日期:2016-12-13

近日看到一则消息,感触颇多。消息称:正当有些国人还在怀疑自己的传统医学不科学,是欺世盗名的巫术时,日本人已经在美国获得了《伤寒杂病论》《金匱要略》经典医籍中的210个古方专利,更有甚者,还有一家日本公司去美国申请了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专利,明确是以芍药为活性成分的,包括加味逍遥散、芍药甘草汤、桂枝茯苓丸等4个复方进行保护,并且最终获得了授权。类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医改成果被发达国家当作“免费大餐”的事件屡见不鲜,发达国家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侵害,使处于“公知领域”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面临流失,潜藏着可能损害中医药可持续发展并威胁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严重隐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副司长苏钢强说:“利用我国传统医改知识无偿获取商业利益,这一现象在国际上正日益增多,利益损失及其危害无法估算。更让人痛心的是:面对这些生物海盗行为,目前没有哪种明确的法律和制度对其予以限制或制裁。”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现象?为什么我们不能制裁?究其根本,我以为是我们在中医药领域没有保护自己的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正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曾经所说: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不是不完善的问题,而主要是缺失。”一句话,我们没有自己的中国标准!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中医药的传统知识是自上古以来,我们的祖先,医学之士在上千年的医疗实践中,经过亿万次的给人诊治得到的有效的经验总结,是符合当前科技领域关于数据统计的“大数据、云计算”要求的,这些经验及数据和那些在小白鼠身上,仅仅经过几百次试验而得出的数据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对于中医的管理、传承、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不能套用西方的思维与方法以及管理模式,来管理中医的教育、医疗和发展。中医诊病的思维方式和用药方法,与西医有很大区别,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深入到医疗一线,深入到民间进行深入的、接地气的调研,在了解中医、理解中医的基础上,站在发扬中华文化的层面上,拿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有利于传承的方法、法规制度来。中医是中华民族文化知识瑰宝,要接轨,也应该是世界与中国接轨,不能是中国同世界接轨,自己没有法规就要听人摆布、受人制约甚至是压制。现在我国在高铁、超高压输电线、桥梁建筑等领域都有了“中国标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中国是说了算的,在这些领域是世界同中国接轨!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医流传到朝鲜半岛成为了“东医”,流传到日本成为了“汉方医”,他们是用我们的知识拿到了专利和授权,由于我们没有自己的“国标”总是跟着别人走,人家说不合格就不合格,这是在给我们设障碍,是在卡我们,继续下去中医走向世界将是一句空话,我们所有中医药界的行政领导和从业人员应该有自信心,踏踏实实的做艰苦,细致的、接地气的工作,让我们的中医药事业得到发展,使我们中医药能为人类的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使我们的中医文化屹立于世界之林!

作为一个老中医人,我在有限的能力之下努力做好传承,让更多的人懂得什麽是中医的标准,什麽是中医的根本,使更多的年轻人乐于从事中医事业,成为为百姓解决病痛的好中医,我就无愧于初心,我坚信不久国家相关部门将会更务实地制定出一整套相关办法,中医的春天就在不久的将来,中医的“国标”属于我们自己。